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教育部水域安全宣導影片-救溺5步 防溺10招

救溺5步




防溺10招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健身操safe-out影片


防溺教育宣導



『榮譽榜』本校游泳校隊參加101學年度市長盃游泳接力比賽獲乙組混合組第六名

選手名單

606 林孟儒 604鄭瀚
604 陳又華 602危以安
503 曾暐庭 601陳少棋
602 許曦文 505陳昱瑜
607 黃致心 606艾峻傑
605 蔡岢庭 502李道融
605 李思諭 502黃柏凱
602 張永希 503李澔昀
506 江亦軒 602林哲賢
501 廖廷涓 604呂朋育
605林靖凱








『榮譽榜』本校六年六班參加中正區群組游泳大隊接力比賽獲得第二名

本校六年六班參加中正區群組游泳大隊接力比賽獲得第二名
感謝施秀美老師、高士國老師 辛苦指導!!

101年台北市中正盃游泳錦標賽

本校六年六班 林孟儒 同學參加101年台北市中正盃游泳錦標賽
11&12歲女子組 100公尺蛙式 第六名
11&12歲女子組 50公尺蛙式 第八名
本校六年四班 鄭瀚 同學參加101年台北市中正盃游泳錦標賽
11&12歲男子組 50公尺蝶式 第七名
11&12歲男子組 100公尺蝶式 第六名
本校二年6班 曾彥鈞 同學參加101年台北市中正盃游泳錦標賽
7&8 歲男子組 25公尺仰式 第七名

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101/10/4中正區群組游泳接力比賽











本市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申請作業開始!

臺北巿各級學校體育獎勵金發給辦法
臺北市政府95年9月5日府法三字第09532250100號令訂定
第一條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獎勵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各級學校之優秀運動選手、教練及參與有關運動競賽成績優良之學校,以提高本市運動水準,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教育局。
第三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 各級學校:指本市所屬市立大學校院及本市轄區內公私立中等以下學校。
二 運動選手:指設籍本市且就讀各級學校之運動選手。
三 教練:指指導運動選手之教練。
第四條  運動選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
一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獲得前三名或破大會紀錄。
二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前三名或破大會紀錄。
三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外之全國性錦標賽,且有八所以上學校組隊參加,獲得前三名或破大會紀錄。
四 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性國小單項運動競賽,且有八所以上學校參加,獲得前三名或破大會紀錄。
五 參加本市中等學校運動會、國民小學運動會,平全國中、小學運動會紀錄以上。
前項第三款之錦標賽及第四款之運動競賽,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
運動選手符合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教練亦應予以獎勵。
第五條  各級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
一 參加主管機關每學年度舉辦之單項運動競賽,且有六所以上學校參加,獲得學生團體組前三名。
二 參加本市中等學校運動會或國民小學運動會獲得各項團體總錦標前三名。
三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未設項目之全國性錦標賽,獲得各項團體總錦標前三名。
四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各項團體錦標前三名。
五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獲得各項團體總錦標前三名。
前項第三款之全國性錦標賽,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
第六條  獎勵金核發標準如下:
一 運動選手部分:
(一)個人競賽項目:
1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之選手:破大會紀錄者新臺幣(以下同)三萬元,第一名二萬四千元,第二名一萬二千元,第三名九千元。
2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之選手:三萬元。
(二)團體競賽項目:以該項目規定參加比賽人數乘以個人獎勵標準百分之五十核發。
二 教練部分:
(一)個人競賽項目:以運動選手獎勵金標準額之二分之一核發。
(二)團體競賽項目:以該項目規定參加比賽人數乘以教練個人獎勵金標準額核發。
三 各級學校部分:
(一)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第一名一萬元,第二名七千元,第三名五千元。
(二)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者:第一名二萬四千元,第二名一萬二千元,第三名八千元。
(三)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者:第一名四萬五千元,第二名二萬五千元,第三名一萬五千元。每項運動限申請一次。
(四)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第一名八萬元,第二名五萬元,第三名三萬元。
(五)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者:第一名十六萬元,第二名十萬元,第三名六萬元。
第七條  申請核發獎勵金者,應於比賽結束日起三十日內,檢具各項比賽大會所定之競賽規程、選手與教練名冊及獎狀(牌)或成績證明,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後核發。
申請核發獎勵金時,比賽項目中有個人紀錄者,應以個人名義為之;無個人紀錄者,應以團體名義為之。
各項運動之獎勵金申請,以該項成績所得申請之最高額獎勵金為限;同一項目如有重複申請者,除該項目之最高額獎勵金外,其餘之申請不予受理。
第八條  已獲核發獎勵金者,如不具備第四條及第五條之資格,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獲獎資格,並追繳獎勵金。
前項獎勵金之追繳,由主管機關以行政處分為之。
第九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主管機關編列年度預算支應。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請符合申請資格學生家長備妥下列資料:
1.戶籍證明
2.賽事證明(獎狀、成績證明)
3.賽事秩序冊(需有教練姓名、選手姓名)

有問題請洽:體育組 蔡老師

各項體育消息8/17更新

8/17公告
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辦理「101年臺北市中正盃羽球錦標賽」,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1.活動日期:101年9月17日至23日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1年8月30日
3.活動地點:臺北體育館7樓羽球館
4.本活動相關訊息請逕洽台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電話:2657-2729)

2012 亞瑟士「未來之星」長距離耐力測驗賽
相關消息見網站活動網站

2012觀測盃國際羽球錦標賽
附件

8/22公告
1.2012第五屆世界無障礙慈善路跑開始囉!!請大家踴躍報名~
報名網址:
http://bao-ming.com/eb/www/activity_content.php?activitysn=70
2.101年C級柔道教練講習會訂於8月24日(五)~8月26日(日)假中央警察大學舉行~歡迎符合資格且有興趣者報名參加~http://www.judo.org.tw/index.asp
3.台北市網球協會辦理「101年度台北市中正盃網球錦標賽」相關活動資訊請逕洽台北市體育總會網球協會
4.101年全國Speedo總統盃分齡游泳錦標賽~http://www.swimming.org.tw/news/news_page.asp?file=D529120921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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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知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辦理「101學年度中正盃全國溜冰錦標賽」,請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101年8月20日(101)中溜正字第00101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並排花式溜冰:自101年9月19日起至9月23日止假臺中市四育國中。

(二)直排花式溜冰:自101年9月22日起至9月23日止假臺中市四育國中。

(三)競速溜冰:自101年10月5日起至10月7日止假臺中市健康公園溜冰場。

(四)溜冰曲棍球:自101年9月26日起至9月30日止假臺中市ihockey直排輪曲棍球場(臺中市西屯區玉門路370巷16弄33號)。

(五)自由式輪滑:自101年9月29日起至9月30日止假臺中市健康公園溜冰場。

三、相關賽事資訊請逕至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網站(http://www.roller-sport.com.tw/)查詢。

101年臺北市中正盃分齡游泳錦標賽
http://www.tpesa.org.tw/news_main.php?id=47

賀榜!林紘震 同學參加第十五屆台北市分齡游泳比賽國小男子組破大會紀錄!!

賀榜!林紘震 同學參加第十五屆台北市分齡游泳比賽國小男子組2項分別榮獲四項殊榮
50米 蛙式 金牌(破大會紀錄)
50米 蝶式 金牌(破大會紀錄)